7月7日,一則脫口秀女演員唐香玉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消息沖上熱搜。
按照媒體的說法。
脫口秀男演員埃克起訴唐香玉網絡侵權的案子判了快兩年。
唐香玉從頭到尾沒履行賠禮道歉的義務,最后對方直接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公開了判決文書。
很多不怎么熟悉脫口秀圈八卦的人,可能對唐香玉和埃克的事情不太清楚。
事情得倒回2023年那個冬天。
當時有同行爆出來,男演員埃克偷偷拍了后臺女演員穿短褲的照片,還把照片發到男演員群里,和其他人對著女生的穿著評頭論足。
說什么“穿長褲就沒事了”“看到女性的美腿,會激發男性的欲望”。
字里行間全是“受害者有罪”的惡臭邏輯。
聊天截圖一流出來,整個行業直接炸了。
后臺本應是演員最放松的私密空間,偷拍加女性羞辱,擱誰身上不惡心?
就是在這個節骨眼上,唐香玉站出來了。
她不是這件事的當事人,沒被偷拍,也沒在那個群里。
但她當天就發了長文,標題直接打出來:《實名抵制 拒絕性騷擾 拒絕受害者有罪論》。
她明明白白說,自己曾經也是性騷擾的受害者,不想看到下一個女生受委屈,更不想看著行業里這種歪風邪氣就這么蒙混過去。
她不僅自己表態拒絕和埃克合作,還聯合了好幾位女演員一起發聲,放話拒絕和所有繼續用埃克的俱樂部合作。
那時候全網幾乎都是站她的。
大家說她敢說,說娛樂圈、脫口秀圈終于有女生敢站出來硬剛了,說就該讓偷拍的人付出代價。
很快,埃克合作過的魔脫喜劇立刻發聲明切割,說他不是簽約演員,已經取消所有合作;連群里跟著搭話的其他男演員,也被所屬廠牌火速解約。
那陣子看起來,這就是一場女性互助的勝利,是行業對性騷擾的零容忍。
可誰也沒料到,劇情會在兩年后拐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彎。
埃克轉頭就把唐香玉告了,告她侵害名譽權。
法院最后判的結果是:唐香玉那篇文章侵權了,必須刪掉文章,公開發布致歉聲明,還要賠精神損害撫慰金加經濟損失一共2萬5千塊。
2萬5對一個脫口秀演員來說真不算多,哪怕是剛出頭的新人,跑幾場線下演出也就賺回來了。
真正的矛盾,從來都不是錢。
是“道歉”這兩個字。
判決生效這么久,錢賠沒賠我們不知道,但道歉這件事,唐香玉是咬死了不肯做。
從一審到判決生效,再到對方申請強制執行,她愣是沒低這個頭,沒發一句道歉。
就這么硬扛著,扛到法院把判決書公之于眾,扛到“拒不道歉被強執”的話題沖上熱搜。
很多人可能想不通。
為啥偷拍女演員照片、在群里開黃腔評頭論足的人,好像沒付出什么實質性的代價,轉頭還能拿著名譽權的官司當盾牌。
可站出來替女生說話、喊著抵制性騷擾的人,反倒要刪文、道歉、賠錢,甚至被釘在“被執行人”的名單上。
這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
怎么說呢,娛樂圈“起訴名譽權”的事情,早就不新鮮了。
很多明星,一旦有了負面,就直接起訴網友“侵犯名譽權”。
哪怕這些明星真的出軌或者私生活有問題,但只要起訴網友“侵犯名譽”,多半會成功。
批評明星的網友,大概率都會刪貼和道歉。
畢竟人家可以做錯的,但你不能說,你說了,就是降低人家“社會評價”,是侵犯名譽了。
唐香玉這事也是這樣。
哪怕別人做了下三爛的事,你也不能說,你說了,就是侵犯對方名譽。
對于很多網友來說。
你明明是看不慣不公,想說句話,可稍有不慎,就會被反過來告上法庭,要你賠錢要你道歉。
你要拿出百分百完美的證據,要字字句句都精準無誤,不能有一點情緒,不能有一點定性,否則你就成了“侵權者”。
可那些躲在暗處違規、在群里說風涼話的人,反而能鉆法律的空子,搖身一變成了“名譽受損的受害者”。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法律有法律的標準。法院認定侵權,必然有證據和法條的依據,言論有邊界,哪怕是出于正義的目的,也不能越過法律的紅線。
可情理上的擰巴,是真實存在的:當大眾認知里的“錯事”,沒得到對應的懲戒。
而大眾眼里的“挺身而出”,卻付出了實打實的代價,這種落差,才是爭議的根源。
不知道唐香玉接下來會怎么做。是繼續硬扛到底,還是最終妥協道歉。
更不知道,唐香玉下次遇到這樣的事情,還能不能再站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