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發出聲明稱,近日,基金會發現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未經基金會授權許可,非法使用“孔子學院”名稱注冊公司,擅自以“孔子學院”名義開展項目合作、文化交流、宣傳推廣等活動,并通過微信公眾號(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公司)發布招聘啟事。
微信公眾號“孔子學院”發布聲明。
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指出,“孔子學院”相關名稱、標識、品牌及配套圖文,均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核準注冊的商標。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擁有獨家使用孔子學院商標的權利,除基金會正式授權的孔子學院、孔子課堂及合作單位外,其余任何機構、企業、組織均無權使用“孔子學院”商標及相關品牌元素。
聲明還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未經基金會授權的情況下,冒用“孔子學院”名義所從事的一切行為均與基金會無關。未經基金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孔子學院”從事任何活動。針對任何冒用“孔子學院”名義從事有損于孔子學院及基金會品牌聲譽的違法行為,基金會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點名的微信公眾號“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公司”,于3月29日宣告上線,隨后在3月30日發布了2026年度公開招聘公告,落款為“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
微信公眾號“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公司”主頁。
該公告聲稱,中國孔子學院對外交流中心是經相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獨立法人機構。交流中心重點開展國茶師人才培養、選拔及文化傳播工作,通過專業化、國際化的體系建設,推動中國茶文化走向世界,促進中外文明互鑒、民心相通與務實合作。
該機構聲稱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6名,包括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國茶師項目事業部項目主管、海外聯絡部專員、新媒體與宣傳推廣部專員等。機構還宣稱將提供廣闊的國際交流平臺、專業化職業發展培訓,以及參與國家重大文化交流項目的實踐機會。
公開資料顯示,為了增進世界人民對中國語言和文化的了解,發展中國與各國的友好關系,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發展,從2004年底開始,我國在借鑒各國推廣本民族語言文化經驗的基礎上,采取中外合作辦學方式,在海外設立漢語推廣機構孔子學院。2004年,全球第一所“孔子學院”在韓國首爾掛牌。
2007年,孔子學院總部成立,并建立由中外雙方代表共同組成的孔子學院總部理事會。2020年,孔子學院總部更名為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不再負責孔子學院事務。同年,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注冊成立,獲得孔子學院商標的獨占使用許可,開始以品牌授權模式運作孔子學院。



